清朝康熙年間,秀才李毓敏根據《論語.學而》篇第六條「弟子入則孝,出則弟,謹而信,泛愛眾,而親仁,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」的文義,寫成《訓蒙文》。後經由賈有仁修訂,改名為《弟子規》,它是一本關於兒童家庭教育與生活教育的書,規範了為人子弟在家、出外、待人接物和求學應有的禮儀以及道德規範。
本書秉持傳統兒童讀物的慣例,以三字一句,兩句一韻,讀起來琅琅上口,如同歌謠一般。對於兒童來說,《弟子規》的原文只是易記,而非易懂。顯然,單純的死記硬背並不能達到「讀經」倡導者的初衷,還要讓他們做到「知其然」,進而「知其所以然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