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蕾莎修女生於南斯拉夫,年幼爸爸就死了,靠著媽媽為人做女紅養活全家。雖然家裡窮困,母親仍堅持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出來,幫助比她們更貧困的人,使她從小就感受到服務窮人是自己的天職。
18歲時,她加入愛爾蘭社區修女會,被分發到印度的天主教中學當老師,但她看見學校高牆外的窮人,內心感到很痛苦。1946年她離開學校,專心去做服務窮人的工作。她沒有資金,也沒有幫手,只能先收容一些無家可歸的孩子,開辦露天學校。
為了替最窮的人服務,她要求自己也成為窮人:只穿三套印度貧民的傳統衣服,不穿襪子,只穿涼鞋,不使用任何電器,吃住都是採用最簡單的。這種守貧的愛心,感動了許多義工和團體加入她的行列。 |